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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帖子:单位为个人承担社保应如何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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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单位为个人承担社保应如何交税?
 正文:
近日有纳税人咨询单位承担的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需要员工交纳个税吗?这笔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你单位负担了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你单位应承担的正常费用支出,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自己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你单位为职工承担个人应负担的法定保险金部分,如果已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允许扣除;如果没有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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